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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公公说好的房子给我们,现在不给了他要走法律程序要回来算

天津-滨海新区 03-21 16:40  悬赏 0  发布者:A。  Lu琪 回答:(6)
结婚前公公说好的房子给我们,现在不给了他要走法律程序要回来算不算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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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2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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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3-21 16:58
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9-03-21 16:44
婚前男方承诺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视为男方与女方的口头赠与协议。但在房产证未登记俩个人的名字之前,即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标的物——房子产权发生转移之前,男方有权撤销赠与。谈不上骗婚。
回复时间: 2019-03-21 16:46
不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9-03-21 17:19
看现在房子的产权登记
回复时间: 2019-03-22 09:05
你好,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对方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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