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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倒闭对三期妇女的赔付问题

山东-青岛 01-30 15:51  悬赏 25  发布者:aps156……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在此分公司工作2年5个月,签合同也是与分公司签的,现分公司即将注销,想把我们调到总公司,我现在处于哺乳期,由于总公司离家远不想去那边工作,我想知道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相比其他员工有没有额外补偿?可不可能领取到代通知金?(公司没有提前30天以出面形式通知,但人事说给我们的第一选择是去总公司,没说要与我们解除合同,不想去总公司所以也没有代通知金)谢谢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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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30 15:5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1-30 21:38
你好 如果是你个人不愿意去总公司 这个属于公司重大变动 你应该不能得到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1-31 12:01
最好的办法就是与领导单独沟通、协商一下
回复时间: 2013-01-31 14:28
第一、分公司注销,总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修改,应征得员工统一,否则可协议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第二、哺乳期有相应的工时待遇,当然可以领取提前一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的补偿,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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