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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内蒙古-包头 01-30 19:59  悬赏 0  发布者:150492……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父亲无业,常与社会人员玩耍熏酒,从我儿时就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近一次中午饮酒后到我母亲打工的私人店铺闹事,因店铺属于亲戚家的,所以没有报案,04年因过失杀人被判三年,07年回家,最近几天更是闹的非常的凶,而且扬言要杀亲戚,切向家人索要巨款,临近过年了,我的媳妇已经身怀六甲,若他再闹下去就会有很大的麻烦,这种情况下若他动手或使用武器对家人造成伤害,我对他动手的话会怎么样,若致残或致死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制裁,希望大家给与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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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31 16:09
正当防卫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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