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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手碰伤了

吉林-四平 01-30 20:56  悬赏 0  发布者:6945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放假第一天,工人回来干零活。工作时由于个人疏忽把自己的右手拈到机械里。造成右手小手指截取两小节,无名指,中指严重受伤,经过治疗21天后,工人自己要求出院。(住院期间一切费用都由我拿出的。花了2万元)医院要求以后再做第二次手术(无名指,中指弯曲不灵活,需要接筋。费用大约在8000左右)我同意了。我想问问,二次手术后。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我承担责任,那应该承担多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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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31 09:13
按你的陈述,属于工伤,且构成伤残,二次手术后,你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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