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楼顶天台被改造为简易房出租

广西-桂林 06-27 09:52  悬赏 0  发布者:molo09……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住在6楼,7楼是天台。最近我的邻居把属于他的那部分天台搭建成三个小房间,准备出租。作为6楼的业主,只有楼顶天台的使用权,没有产权。他们这样擅自改造,不仅增加了楼顶的承重带来安全隐患,而且同时出租3个房间带来治安隐患。请问,邻居这样做符合法律法规记相关条例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吗?谢谢!期待答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9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6-27 14:11
你好,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你们可以通过物业部门要求其自行拆除。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27 09:56
应该由邻居承担主要责任,物业承担监管的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回复时间: 2010-06-27 10:21
您好:依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楼顶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其无权私自处分,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6-27 11:57
你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 如果其不处理
可以向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
如果因此造成损失 你有权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4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02
辽宁 大连
人气:13644
广东 深圳
人气:2086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