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网上打的3100的借条,到手1800,协商说可以分期还,之前 网上打的3100的借条

北京-东城区 03-25 15:05  悬赏 0  发布者:婷婷 回答:(11)
网上打的3100的借条,到手1800,协商说可以分期还,之前 网上打的3100的借条,到手1800,协商说可以分期还,之前还给对方600,之后协商在还2500销账,结果钱转过去,告诉我逾期费在给3000元,我可以拒绝支付吗,没有合同,就是借条,然后给我发了一个通知,请各位在6点之前处理自己的欠款 6点之后就是逾期了的 逾期一天就是本金的50%  务必6点之前处理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26
你好: 建议谨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25 16:20
你好, 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25 21:11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14
您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您与贷款 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如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降息。如您认为贷款方存在过错,可 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还或者少还金额。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2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31
您好,要求不还或者少还金额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52
你好,可以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19-03-25 15:59
建议及时还款
回复时间: 2019-03-25 17:34
你好,贷款金额一般以实际借款额为准,受法律保护的利息为年利率在24%以内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9-03-25 20:45
你好,建议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19-03-25 21:40
谨慎 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山西太原
上海黄浦区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989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112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1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90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0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