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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志刚,身份证420107196712093715,家住冶金104街19门1号

湖北 03-28 09: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叫陈志刚,身份证420107196712093715,家住冶金104街19门1号,
事情经过:2014年4月10号,我将104街19门1号住房卖给了杨立,身份证号42010719680405051x,当时杨立说他买房是为了投资等拆迁,可以让我一直住到拆迁,
房屋转让协议如下:
1.甲方过户后一年内免费居住,
2.第二年开始反租,每年租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3.租住到拆迁为止,
4.租住满5年双方协商,
5.押甲方尾款一万元退房交清,
6.余房款人民币54万付清后修改日期,
我于2018年4月10签订协议后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余款54万到2018年6月中旬付了50万,还有4万余款和1万押金没付。
2019年3月初,杨立趁我住院不在家,带人撬锁进我家,将我家中财产悉数搬走,并于3月14号将房屋转租他人,3月27号我回到家中后报警,派出所说是纠纷不受理,要我自己找杨立协商解决,
1.应该是协议到期,我搬家,交房给你,你付余款退押金,
2.现在你私自撬锁进房将我财产搬走不属于盗窃吗
现在杨立不露面,派出所不管,我家中财物全部丢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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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28 09:43
这是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规定 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37
您好,对方违约在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方态度恶劣建议您直接起诉对方,走司法途径,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3-28 09:40
您好!你可以起诉对方,合同中约定期限还没有到,对方单方违约;搬走财务,可以要求归还及赔偿。我可以尽可能帮助你,但是需要你提供更多的信息,详情你可以直接来电了解或加我微|信(同号)详谈,咨询免费,希望能够帮到您并维护您合法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3-28 09:48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合同还没到期,对方构成违约。您可以通过诉讼维权。详细咨询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添加微信,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微信同号,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9-03-28 09:57
您好,首先,您的合同到期,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第二,您可以主张对方返还您的财物。建议您现在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好起诉状,有任何需要的话,您可以来电向我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04
您好,因为合同中约定的期限还未到期,您可以拒绝提前履行房屋交付行为。同时,在对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方在单方违约的基础上还私自撬锁搬走您的财产,无论是否能够证明其占有意图,至少可以以非法侵占为由起诉对方。建议您起诉对方,同时委托律师帮您设计处理的方案。具体情况我需要介入案件之后才能判断,如果不方便这里泄露隐私的话可以来电或转为一对一详细跟我说下,我会根据具体情况和你的意愿给你详尽指导,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26
你好,属于盗窃,若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去法院起诉,请问你知道对方现在人在何处吗?我可以协助你处理,您方便时可以来电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30
您好,您可以依据合同直接起诉对方,对方违约,且擅自将您的财物带走,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返还财物,您可以直接进一步描述细节,方便的话,您可以直接来电详询,咨询是免费的。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40
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来起诉对方违约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50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合同还没到期,对方构成违约
回复时间: 2019-03-28 11:32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3-28 11:41
你好,如果派出所不管的话建议你立即给我来电详谈,我们可以代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3-28 16:19
你好,建议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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