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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

北京 03-31 09:54  悬赏 0  发布者:156323……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现年80,原告生于1965年,其母1968年去世,原告原是被告的外甥女,是被告母亲一手养大。生父再婚,亲笔于1979年12月经原告同意过继(后改称廖春艳)给我当女儿近40年,2003年12月19日被告母亲去世,当年12月22日以独子为由继承了母亲房产,现因拆迁可得到上百万的补偿,为得到更多补偿款将我告上法庭。我原在外省工作,以我没有与她长期生活在一起而与我父母生活在一起(我母亲的要求)为由,否认养父女关系,要代位继承她生母的那一份。这房是她母亲去世以后买的,没有她母的继承权,她现在要代位这房屋一半,她有代位继承一半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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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06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 来处理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14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3-31 16:17
没有继承权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31 17:14
你好,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27
您好:
需要析产、继承;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正在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29
如果他已经过继给您,属于你的女儿,不再享有对她生母亲的代位继承权利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30
您好,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 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41
您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43
您好!收养时多大?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3-31 10:56
你好,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3-31 11:05
你好,如果已经办理收养手续,不再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9-03-31 14:28
可以去法院起诉依法继承分割,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9-04-01 18:06
你好,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依此规定,在我国,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 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或依法成立的养子女,有继承权。继承的话: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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