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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借的网贷,合同金8805,到账7500,分六个月,共还款9200多,于2017年

上海 03-31 17:45  悬赏 0  发布者:罗云波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7年2月17日借的网贷,合同金8805,到账7500,分六个月,共还款9200多,于2017年8月还完,现在还能不能起诉追讨超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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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20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31 20:05
可以起诉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1 09:12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03-31 17:50
月利超过3%的已付部分可起诉返还
回复时间: 2019-03-31 18:21
月利率超过2%部分的利息,你可以拒绝支付。
回复时间: 2019-03-31 21:0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4-01 01:2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4-01 09:07
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回复时间: 2019-04-01 10:22
按照到账金额认定本金,超过3%月息部分你可主张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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