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罗雨晴  申维丰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被人殴打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长春 02-02 03:33  悬赏 0  发布者:wanghu……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妻子在自家的店门口因对方停车占道与其发生口角被打,在医院门诊病历写的是面部肿胀有2厘米擦皮伤,我想追究对方责任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理,但是公安机关告诉我对方没达到拘留的程度我想问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2 06:01
伤情不构成轻伤没有涉嫌刑事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3-02-02 03:34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2-02 06:30
你好,至少应当治安拘留。
回复时间: 2013-02-02 08:59
至少应当治安拘留。
回复时间: 2013-02-02 17:06
可以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2-05 22:38
如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文书可聘请律师代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山西忻州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57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73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401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3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15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3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