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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中途断交后怎样补缴的问题

重庆-江津 02-02 15:05  悬赏 0  发布者:九重天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重庆江津养老保险从旧单位离职后,中途断交欠费从2010年4月-2013年1月,新单位上班是2012年8月,因到新单位后就被派到江苏总部学习了三个月再回到璧山上班,如果补缴费可以从2010年4月补缴到2012年7月吗?或者中途断交欠费可不可以不缴,只要交满费用15年就可以了。谢谢解答,非常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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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2 15:35
没工作时应当自己交,但也可以中断不交,新单位从用工之日继续缴纳。
追问:

没工作时应当自己交,但也可以中断不交,新单位从用工之日继续缴纳。但是我的户口所在地要叫我把中途断交的欠费补上,他们是不是违法强加给我的意思?我不愿意补中途断交的欠费,因为以后多交两年只要缴满15年就行,是吗?(旧单位离职后,中途断交欠费从2010年4月-2013年1月,这断交期间我没有到当地社保局报停,我不明白是不是没有报停就必须补交欠费?)

回复时间: 2013-02-02 17:02
可以由新单位继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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