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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百度上看到的的贷款, 对方通过加QQ让我打印一份合同

江苏-南京 04-08 14: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在百度上看到的的贷款, 对方通过加QQ让我打印一份合同,然后签合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贷款合同。手机收到,凤凰金融发给我的验证码啊,显示在注册登录对方向我索要。请问我是遇到诈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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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8 14:59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84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8 15:01
遭遇网络诈骗或赌博,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或赌博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4-08 15:28
建议慎重
回复时间: 2019-04-08 17:13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许可,以放贷为常业,对外事实的放贷行为无效。未收到贷款建议取消操作;已经收到贷款的,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额归还本金,约定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滞纳金无效。归还部分超过本金的,可以起诉请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9-04-08 22:28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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