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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2018年11月1号法院判决离婚的,两个小孩一男一女

福建-泉州 04-19 19: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去年2018年11月1号法院判决离婚的,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大的女儿,小的儿子,女儿判给我,儿子判给男方。小孩从小到大是我父母带大的,男方出去打工很少回来,法院判决后儿子也一直我在照看,男方从来没过问,也不给生活费,现在还偷偷把儿子的户口迁走。请问律师我可以再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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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19 20:26
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9 21:39
孩子一般一方一个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5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19 22:14
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9-04-19 21:03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9-04-19 21:27
尽量协商,如果协商没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4-19 21:29
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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