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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广东 02-06 20:26  悬赏 0  发布者:laney0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男方未与女方登记结婚前,为女方保胎话费将近一万,随后登记后给以女方2万礼金,由于女方以在男方这边生活不习惯为由,选择回娘家住,在不足20日的时间,女方告知男方胎儿以流产,随后男方立即赶赴女方,女方以换医院治疗为由,不让男方相见,叫男方回家等。那现在男方想离婚,要女方赔偿之前的经济损失,退还礼金,那么男方是否能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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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6 20:30
可以适当返还礼金
追问:

那么请问,要是女方不肯协商,那么是否能走法律途径?

回复时间: 2013-02-06 20:29
既然已经登记礼金狠难退了
回复时间: 2013-02-06 20:43
彩礼可退。
回复时间: 2013-02-06 20:52
如果离婚,彩礼不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2-07 07:28
可以要求退回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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