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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水电暖问题需卖方承担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合理?

安徽 04-27 09:58  悬赏 0  发布者:牛行千里 给我留言  回答:(1)
1、按照过户前乙方的要求条款所购房屋交钥匙前水、电能够正常使用,在过户期间经过乙方请小区物业维修人员检查,所购单元房卫生间、厨房上、下水,包括坐便盖,水箱上、下水都不能使用,已先支付200元更换角阀5个,120管2根,50管1根,面盆、浴缸下水各1个,全部更换需600多元,需甲方承担300元。
2、当时看房主要考虑是长期居住,所以选择距离镇上就近小区,中介介绍房子配有地暖、天然气,温泉水4月1日开始送,但实际是地暖从来没用过,天然气没入户,今天去小区(4.15日)了解温泉水到现在也没送,问物业相关人员送不送还是个问题,入住率太低成本太高。这最主要两项都无法实现,只能自己解决,大大增加了费用,我认为中介介绍房子的时候没有详细告知这些实际情况,我的意见是房子已经过户,其它的支出也是我应该出的,就是地暖、温泉热水问题,投入资金太大,天然气入户,地暖安装后续问题我来解决,就是热水器应该由甲方承担一部分,按照市场价格得1200~2200之间,需甲方承担1000元。
请问律师,我严格怎么做,我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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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27 10:00
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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