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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天津 02-09 00:11  悬赏 0  发布者:xueda 给我留言  回答:(7)
受害职工工伤涉及民事伤害赔偿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获得部分赔偿,是否应按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其差额部分?
问题补充:
大家好,我是天津地区的,我有疑问请教。我的判决总额是124万的80%(次要责任)的99万,经法院强制执行50万,目前该执行案件侵权人现无财产已终结执行。经法院原审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为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根据“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基本法理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本案采取补充赔偿为宜,二者重复项目就高原则,不支持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差额部分;二审、高院维持原判,判决是否明显错误?有没有法律规定?剩余部分是否按工伤和人身损害适用补充性赔偿,要求工伤赔偿差额?现在高院已经驳回,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的工伤鉴定级别为四级) 谢谢你们,等待你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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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9 00:13
交通事故不能赔偿的,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追问:

黄老师你好,向您请教:咱天津地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按照法律法规情况是这样的:判决我的交通事故方共计124万的80%,即99万元,民事判决书已强制执行50万(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4)终结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判决按照现行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四级总额为41万8。像这种情况我是否还可以得到差额部分的赔偿?(这个差额是99万与工伤法定赔偿的差额。是不是99万减去已确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总额41万8的剩余数?等待您的回复)现判决是这样的:本案为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根据“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基本法理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本案采取补充赔偿为宜,二者重复项目就高原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已执行到位赔偿款50万,已超出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支持差额赔偿,这样的判决是否正确?最后判决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可依该裁定,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生效判决的执行(现被执行人没有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办理工伤赔偿差额?又该如何计算?)

回答: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2-09 05:04
可以支持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09 07:27
你好,可以提出这个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2-09 07:34
要求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09 08:02
可以支持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10 01:17
可以得到差额部分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10 13:43
工伤和人身损坏适用补充性赔偿,可要求工伤赔偿差额
追问:

您好,我是天津地区的,我有疑问请教。我的判决总额是124万的80%(次要责任)的99万,经法院强制执行50万,目前该执行案件侵权人现无财产已终结执行。经法院原审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为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根据“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基本法理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本案采取补充赔偿为宜,二者重复项目就高原则,不支持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差额部分;二审、高院维持原判,判决是否明显错误?有没有法律规定?剩余部分是否按工伤和人身损害适用补充性赔偿,要求工伤赔偿差额?现在高院已经驳回,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的工伤鉴定级别为四级) 谢谢您,等待您的回复。

回答:

法院说的很明白呀,补充性赔偿,就高原则,那就应当支持差额呀,怎么会不支持差额?不过这个差额是判决上的差额,不包括执行不到的部分。判决对方赔偿就保护你权利了,至于对方没有钱属于执行问题。没执行到的部分肯定不能再让工伤赔。再让工伤赔你可以申请两份强制执行,那就不是补充性赔偿了

追问:

张老师你好,向您请教:咱天津地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按照法律法规情况是这样的:判决我的交通事故方共计124万的80%,即99万元,民事判决书已强制执行50万(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4)终结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判决按照现行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四级总额为41万8。像这种情况我是否还可以得到差额部分的赔偿?(这个差额是99万与工伤法定赔偿的差额。是不是99万减去已确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总额41万8的剩余数?等待您的回复)现判决是这样的:本案为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根据“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基本法理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本案采取补充赔偿为宜,二者重复项目就高原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已执行到位赔偿款50万,已超出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支持差额赔偿,这样的判决是否正确?最后判决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可依该裁定,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生效判决的执行(现被执行人没有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办理工伤赔偿差额?又该如何计算?)

回答:

已经回答,不能重复赔偿。被告没有财产属执行问题,不能因此再要求工伤赔偿。什么时候有财产申请时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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