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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广东-深圳 02-10 13:54  悬赏 0  发布者:qileku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证券经济人,应客户相约到某商场(客户工作地)发展业务,过程中与该商场保安人员发生误会,被要求到物业管理处,随即该物业管理主任要求罚款200元,我要求出示相关管理规定,遭到拒绝,我要求开具发票,他们说没有,之后几个人把我拖到阳台进行殴打,我忍受不了就把口袋里唯一的100元生活费交给了他们,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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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2-11 09:24
1,建议及时报警,同时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
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2-10 13:54
打人的事情及时报警 等待警方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2-10 13:58
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2-10 23:51
保安已涉嫌犯罪,可即时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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