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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问题

 06-30 15:02  悬赏 0  发布者:。。。。。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3)
我表姐,他因被婆婆赶出家门,他家婆还打了我家姨,所以我姐与前夫协议离婚三年了,小孩子现8岁抚养权归我表姐,协议中前夫每年出4000块的抚养费,但男方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而小孩子的户口在男方,小孩子到读书年龄了,我姐想将户口迁到自己的名下,但男出说迁户口可以,那样小孩子就跟他没有关系了,每年抚养费也不会给,就算给最多也就给2000块。姐迁了户口如他不给抚养费,如我姐起拆,男方可以少给抚养费吗?男方现在房,如他实在不给可审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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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6月30日 15时06分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此前未付的抚养费,不过之前的只能要求两年。

如果抚养费过高,男方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法官会根据孩子的需要以及男方的收入情况(一般按收入的20-30%)判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的比较全面,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30 15:06
可以起诉,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0-06-30 15:14
您好:无论孩子户口随父母哪一方,抚养费都是要承担的,而且不能因为户口不随己方就减少抚养费,这是不合法的。男方如果只有一套房子,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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