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利厚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结婚四个月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在一起住了加起来有一个月,

山东-德州 05-10 16: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结婚四个月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在一起住了加起来有一个月,女方需要退彩礼多少合适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10 16:29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10 16:45
双方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9-05-10 16:51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5-10 16:56
双方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9-05-10 16:54
你好,如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需要返还彩礼;根据你所陈述的,你与男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共同生活的,但时间比较段,可适当返还彩礼;法律上没有明确返还款项,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要求男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10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51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