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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湖北-武汉 02-14 12:01  悬赏 0  发布者:15624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爷爷有5个儿女,我大伯,我父亲(老二),底下三个妹妹。80年代,我们家在汉口长提街有一套老宅,房屋产权是爷爷的名字,因房屋老化,本人父亲和大伯父出资将这栋老房重新拆除修建,1993年又因房屋拆迁,1998年这套新修的房子分了一套30平方给大伯,一套二十平方归我们,一套20平方给一套小嬢嬢(父亲最小的妹妹,其实3个嬢嬢在此之前同意不继承,当时未出嫁借住,但是没有书面协议),另外两个嬢嬢没有分房。由于当时我们没有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一直到爷爷去世也没有办,后来父亲和大伯相继去世这件事也未解决。后来我剩下三个嬢嬢在父亲和大伯去世之后也要求分这3套房,但是之前的协商并不和谐,后来父亲的大妹妹去世了,那么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而且那3个嬢嬢并未出钱修葺老房。我想问这3套房产到底该怎么分配或者这个房屋怎么过户。
问题补充:
而且过户需要爷爷的所有子女签名,问题是现在波分,父亲,大嬢嬢都去世了,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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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4 12:20
1、该房产属于爷爷的遗产,所有的只能都有继承权;2、只能的子女可以代位或者转继承该房产;3、可以协商继承或者起诉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2-17 11:38
需其他继承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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