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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尚在,在不伤老人心的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继承遗产的合法权益

 02-18 15:37  悬赏 0  发布者:真情何在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北海 回答:(3)
老人的老伴去世了,老人有四个儿女,四个儿女有三个答应放弃继承权,其中一个不想放弃,现母亲已立遗嘱将房屋赠送给孙子,在不伤老人心的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自己继承遗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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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8日 15时46分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8 16:32
母亲可立遗嘱行使其个人财产以及所获遗产的财产权利,在此情况下,其个人财产部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老人老伴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理应法定继承。既然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那么其老伴的个人财产就应平分给老人及其不愿放弃的那个儿女。
追问:

能否等母亲去世后我才提出继承?母亲现已立遗嘱,想请教一下有关时效问题;怎样理解时效?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2-25 09:33
您好!可以看得出您是个有孝心也很理性的人。不知道您母亲所立遗嘱请了法律工作者没有,如果请了的话,那么,法律工作者就有责任提醒您母亲只能在遗嘱中处分她个人的财产,您母亲也有责任向法律工作者提供房屋权的真实证明。这样的话,法律工作者不会让你母亲把整个房屋都赠送给孙子。但是,如果是你母亲自己写的遗嘱,则你又不愿意伤她的心,那么只好待她百年后你再维权了。
评论者:真情何在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7-13 21:20
谢谢!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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