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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江苏-南京 12-19 11:12  悬赏 20  发布者:Simple…… 给我留言  回答:(4)
对方追求我女朋友,多次骚扰我女朋友,交涉无效后,一次发生当面冲突,在对方挑衅的情况下(因为他挑衅我想干吗),我一时冲动打了对方两拳。四五天后因对伤情有纠纷,双方均报警到派出所处理。调解结果是我们先垫付一定医疗费用,商定为5千,等治疗后再对实际治疗费用结算。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对方多次发动家人对我女友进行辱骂、恐吓,伤者也通过邮件、大字条方式以有耳鸣后遗症为由进行骚扰、恐吓我女友。因为通过网络以及派出所民警获知:耳膜穿孔属于轻伤,对方有刑事诉讼的权利,为了避免矛盾恶化,我们对骚扰没有回应。但是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而且他骚扰的不是打人者,而是我女友。
   我想问: 在该情况下,如何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何应对对方的骚扰?假如对方要提起刑事诉讼,通常结果如何?是否有后遗症该如何判断、以及如何赔偿?谢谢!
问题补充:
对方的伤情是裂隙性耳膜穿孔。对方自己说伴有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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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21 12:03
1,对方如果鉴定为轻伤,你要负责民事赔偿和伤害的刑事责任;
2,你女朋友可报警和民事诉讼,要保存好证据。
回复时间: 2008-12-24 17:57
对方如果鉴定为轻伤,你要负责民事赔偿和伤害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8-12-26 17:12
构成轻伤可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8-12-30 21:33
民事赔偿责任必然要承担。
如达到轻伤标准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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