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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资控股的子公司,公司经营不善决定停止运营

北京 06-01 07: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资控股的子公司,公司经营不善决定停止运营,ceo(聘用制,不是股东)直接一封邮件告知大家说从今天起停止运营并与所有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这个ceo自己重新注册了一个公司,把员工从旧公司照搬到他自己的新公司。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应该怎么主张权利?跟他走等于是自动离职换公司,不跟他走就是原公司已经停止运营没有赔偿。但是旧公司并没有破产清算,还在一直对外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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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6-01 09:26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6-01 09:30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6-01 10:41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6-01 11:43
你好!需要仲裁,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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