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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婚先育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以孩子要挟

 02-19 12:39  悬赏 0  发布者:小叶草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淮南 回答:(4)
男方无工作,无抚养能力,因此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不仅不肯打掉孩子,并每天发信息打电话要挟男方,致使男方精神快要崩溃。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打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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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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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9日 13时14分
男方无权要求对方打掉孩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9 12:41
没有权利。
追问:

男方难道没有任何主动权吗?事情的走向全由女方主导吗?

回复时间: 2013-02-19 12:53
没有权利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2-19 12:54
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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