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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买房原因导致贷款延迟可以终止买卖合同吗?

广东-广州 02-19 17:04  悬赏 0  发布者:freddy……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12月31日签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申请贷款购房的。原定于2013年1月31日交易过户的,结果了解过是因为买房原因导致贷款迟迟未批。我已经多次电话与他沟通了。2月19日中介通知贷款批了,要求5天内办理交易过户。我可以取消这次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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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9 17:09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20 12:20
1、贷款原因导致未能按期过户等并不免除买方的违约责任;
2、关键是你们所签订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赋予您解除权,则可解除。否则,建议慎重。
个人建议您提供合同等进一步详细信息,以便于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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