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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房屋就地还建久不开工遭受损失而请律师,赔偿是仅对委托人吗?

湖北-武汉 06-04 09:53  悬赏 5  发布者:hkfd19 给我留言  回答:(13)
武汉某开发商在与区政府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文约定就地还建房屋最晚开工时间和最晚竣工时间,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每逾期一天须缴纳违约金数百万元。另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目前,就地还建户因拆迁已搬走4年,开发商居然还说无确切开工时间。区政府多次致函开发商督促其尽快开工,但开发商扯诸多理由就是不开工,区政府也未从最晚开工时间开始按违约对其处罚。
   请问我们有30户还建户(总还建户数为611户)愿意聘请律师合理合法地确保利益、最大化维权。那么如果后面由律师争取到合理的赔偿,该赔偿是仅针对30户委托律师的还建户,还是针对611户全体还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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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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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6-04 10:07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6-04 11:13
你好,通过诉讼维权,判决书上只会保护你们30户。我可以帮助你,可以详谈。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02
你好,建议你尽快联系律师,由律师和开发商以及区政府协商处理,为你们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07
您好,一般来说是仅针对30户委托律师的还建户。如果有任何其他疑问,您可以来电详谈或加微信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08
您好,权益受侵害,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后继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09
建议赶快联系律师,可以电话咨询我的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34
你好,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委托律师起诉执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6-04 10:51
你好,赔偿是针对你们30户所作的。但判决结果出来后,其余还建户可按照你们的判决书请求法院作出同类判决。我可为你提供代理,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6-04 11:14
您好,应当是针对30户委托律师的建户,开发商的行为可能存在违约,权利受到损害,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6-04 11:46
你好,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1、本案开发商与区政府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均已明确约定。开发商迟迟不开工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政府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具体需要结合政府与开发商间合同判断。
3、作为利益相关人,你们还建户可以继续与政府协商,要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开工建房。并向拆迁房主张过渡费等费用。
4、利益相关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你们的损失。
5、30户委托律师,争取到的利益属于30户还建户。其余611户的权益需要自己向法院起诉。
最后,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6-04 13:26
您好,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建议您直接拨打我的电话,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9-06-04 14:54
你好,这个是根据你们的诉求的。你可以把详细情况给我说明一下。
回复时间: 2019-06-04 15:38
您好,不一定是集体诉讼,可以个人单独诉讼更有利于维权,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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