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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家里买房写的男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北京-朝阳区 02-20 15:52  悬赏 0  发布者:babeil…… 给我留言  回答:(12)
因女方不是本地人无法成为房主,所以结婚前就写了男方名字。工作未满五年不能转户。现在准备离婚,男方有过错,请问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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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0 16:04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2-20 16:42
您好,不可以分到,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2-20 15:59
你好,房子在男方名下,又是婚前购买,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女方若主张分割需要提供出资的证明
追问:

请问出资证明是买房的时候写的吗?可以现在补写吗

回答:

买房时的出资相关证据材料

回复时间: 2013-02-20 16:01
以实际行为人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2-20 16:03
产权属于男方,男方给予女方房款
追问:

请问男方是必须退还所有房款吗

回复时间: 2013-02-20 16:29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除非你有充分相反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2-20 18:00
男方能分
回复时间: 2013-02-20 18:35
你好,婚前购房写在男方名下,你出资了吗?你如果没有出资此房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张男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20 19:42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婚前购房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女方可以要求返还房款。
回复时间: 2013-02-20 20:02
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
回复时间: 2013-02-20 20:33
这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2-21 10:22
您好,如果你能证明是因为你不具备购房资格才写男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果你能证明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他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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