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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

安徽-滁州 02-21 16:27  悬赏 0  发布者:欢乐人家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2007年政策外生育二孩,县计生委于2008年给我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要征收社会抚养费18000元。我当时没有缴纳,以后也没有来催缴,现在我去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现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提高了,你还缴纳18000元不行,必须按照现在的标准重新调查、立卷、下达决定书。”我知道现在的二孩征收标准都很高,我想还是按照2008年的决定书金额加上滞纳金缴纳,工作人员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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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1 17:13
你好,可以向上级计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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