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蒙彦军  申维丰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人员丢失的责任

吉林-四平 02-21 18:54  悬赏 0  发布者:徐大亮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一个朋友刚结婚,35天,然后,由于两个人的性格的原因导致感情不和,女方(我的朋友)不想在这样过了,就离家出走了,然后晚上的时候往我家打了个电话,电话静音,没有听到,我就往回给打,但是她不接,后来,又给我打了回来,说要来我家住一宿,第二天,她要走,去我们市里,我对象怕她做啥傻事  就说和她一起去,但是,到了市里,她就把我对象甩开了,她自己走了,怎么都联系不上,然后,男方就到我家管我家要人,说是我家给弄丢的,陈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这个事情,人找不到了,我家有责任吗? 《 是她自己要求来的 》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1 19:04
你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21 19:07
你们家没有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4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70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