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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镇政府垃圾清运车驾驶员,驾驶无牌照清运车工作期间,在十字路口被一辆超标电动车撞到左方后轮

河南-南阳 06-19 15: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金华镇镇政府垃圾清运车驾驶员,驾驶无牌照清运车工作期间,在十字路口被一辆超标电动车撞到左方后轮,导致电动车主受伤住院。
   住院期间伤着家属要求镇政府垫付医药费,镇政府要求驾驶员垫付,驾驶员该不该出这个钱。
   有用工合同,合同上说明驾驶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交通事故有驾驶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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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19 15:10
你好,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镇政府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6-19 15:19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定责,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回复时间: 2019-06-19 16:37
你好,驾驶员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镇政府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6-19 16:40
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镇政府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6-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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