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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得过癫痫,在婚姻法有什么说嘛?

天津 02-22 13:59  悬赏 0  发布者:zhangj…… 给我留言  回答:(10)
小时候得过癫痫,但十几年前已经痊愈,但是女方拿这个要挟,这块有什么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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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2 15:51
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23 13:02
只要不是禁止性疾病,法院不会判结婚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2-22 14:19
体检一下可也,以前得的,恢复仍可办理结婚登记。
追问:

已经结婚了 现在女方提出想离婚 拿这个要挟 成立吗 男方十几年前已经痊愈

回复时间: 2013-02-22 14:26
只要不是不宜结婚的疾病就行。
追问:

男方十几年前已经痊愈

回答:

痊愈就更没问题了。

回复时间: 2013-02-22 14:50
你好,这个不可以成为要挟的法定理由。
回复时间: 2013-02-22 14:52
没有说法,不是离婚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3-02-22 14:53
对方理由不能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2-22 16:14
没有后遗症的话不影响结婚
回复时间: 2013-02-22 20:04
婚姻法上只规定了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你已经痊愈了,没有影响,也为此不会对其有赔偿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2-23 23:29
体检一下可也,以前得的,恢复仍可办理结婚登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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