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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之后,现在没人管了,我该怎么办?

陕西-西安 02-22 16:28  悬赏 0  发布者:辛博文 给我留言  回答:(7)
去年的六月底,我和朋友与上班的同事发生口角,之后动了手。打完过后10几分钟,与我们发生争执的同事从楼下买来水果刀,刺了我两刀,又从楼下厨房拿来菜刀,砍了我朋友三刀。当时单位就报了警。之后住院、养伤大概用了两个月时间,九月份,派出所让我们做了法医鉴定。我朋友是轻伤,我是轻微伤。到去年年底,派出所打电话说是处理这个事情,我当时因为人在广东,没有参与。我朋友家人和对方家人协商,赔了5000块钱。到现在,我打电话给当时受理案件的民警,他说是案子已经结案了,他们不管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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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2 16:33
公安机关认为不够成犯罪,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后,受害人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有充足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自诉。具体如何处理,建议聘请当地律师详细商讨解决方案。
追问:

谢谢你的建议

回复时间: 2013-02-22 16: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伤情。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伤人者致受害方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谢谢你的建议,我想请问一下,诉讼的话,这个过程大概需要多久?还有,我都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回答:

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3-02-22 16:38
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赔偿可以起诉民事人身损害。
回复时间: 2013-02-22 16:48
你朋友如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你的事情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追问:

谢谢你的建议。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和对方已经协商解决,现在还可以继续起诉吗?还有,我也想协商解决,可是我没有对方的联系方法,从出事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对方的家人,一直都是派出所通知我们双方

回答:

可以,但如果协商不成,受伤后最迟一年内要起诉,否则超过了胜诉的时效

回复时间: 2013-02-22 17:30
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对你,医药费等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2-22 20:28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23 10:27
你好,你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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