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代课教师无故被辞退,当地学区不提供补偿,同时进行言语威胁

福建 02-22 20:47  悬赏 0  发布者:37440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母亲于1980年2月到福建福州闽侯青口学区处工作,在闽侯县青口宏屿小学幼儿园学前班任幼儿教师,2009年双方开始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为1300元,2012年6月底我母亲被告知闽侯县青口宏屿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因硬件配备不够完善而被闽侯县教育局取缔,2012年7月31日,我母亲与青口学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规定,青口学区应该支付我母亲经济补偿金42250(1300*32.5)元。可是青口学区拒不支付,同时该学区书记陈炳建在协商过程中恶言相向,并进行言语威胁。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无结果过了时限还不提交法院,他们现在跟我们耗着,我们是弱者,现在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3 09:36
如你们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应你们主动提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2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04
山东 菏泽
人气:218334
湖北 武汉
人气:73543
福建 莆田
人气:542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