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想请教律师一下。我是宁远县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一个村民,我家老

湖南-永州 06-24 23: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想请教律师一下。我是宁远县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一个村民,我家老房子(先建)(占地面积143平)门前的坪子,长方形,大概是20米乘2米,属我家宅基地的一部分。这次我办建房审批手续时,国土没有把它列入我家用地红线内。因为我的申请表只写了将旧房子拆掉,重新建新房子。还说申请报告里的宅基地是房子的宅基地,不包括前面的空坪。规划和邻居让我留出2米来,说是出于通风采光和间距的需要。而邻居家的房屋(后建),在当初建的时候,没有退让他家的用地红线。如果这样的话,我家门前的这个40平米的坪子,一点都不能用来建房,完全成了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了。加上老房子后面是马路,规划要求老房子又要缩几米。如果这样,新建房子肯定比老房子还窄。请问国土没有把它列入用地红线,这样对吗?规划和对方的这个要求是不是太过分了?如果我像对方那样,可以不留间距吗?如果留间距,多少公分合适?这本来都是我的宅基地。四个问题,拜托指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25 17:21
这是可按照审批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4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