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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袁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2014年买了一个手机提马上金融代款的

广东-深圳 07-02 14: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袁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2014年买了一个手机提马上金融代款的,手机总价为人民币一千一佰元,当时我首付3佰元现金,后面又供了6个月,后面马上金融还说我欠他们一千3佰多,你说这问题怎样去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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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02 14:30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02 14:40
网贷有风险的。
还本金和合法利息即可,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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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7-02 15:08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07-02 16:47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7-02 19:4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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