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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

四川-德阳 02-25 13:23  悬赏 0  发布者:hanzhe……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们夫妻为到年龄生下女儿一个。现在要上户口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0.5-2倍  请问怎么样是0.5倍的要求  我们夫妻都是农民 家庭贫困 男方现是孤儿  能达到只罚0.5倍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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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5 13:25
请参阅《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如下规定:第四十三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回复时间: 2013-02-25 13:47
你好!非婚生子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的罚款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认,详细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与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2-25 13:59
你好,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2-25 14:02
建议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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