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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怎么办啊 ·

辽宁-盘锦 12-20 12:38  悬赏 25  发布者:肖邦 给我留言  回答:(4)
李与王有个孩子 李产后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 后来王在嫂子陪同下那孩子送到 刘家寄养 
离婚后 孩子由王抚养  可一直没抚养 现在孩子18岁了  属于寄养关系 现要求王 支付生活费8万和教育费4万
问题 主要法律问题是什么 ?
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问题补充:
可不可以说的仔细一点 多一点 我是个刚学法律的学生 我对这个问题不明白 可以吗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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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20 12:53
可追索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08-12-20 13:00
父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还要看是寄养或是被刘家收养,如果寄养可以主张该费用。
回复时间: 2008-12-20 13:13
可视为收养关系。
回复时间: 2008-12-20 15:26
可以要求王支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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