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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月在恒昌借款二万,分二十四期。还款三个月无能力继续

吉林-吉林 07-19 16: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4.12月在恒昌借款二万,分二十四期。还款三个月无能力继续,现在五十一个月后给我打电话说要起诉我,当时借款二万合同却是两万七千多。现在要我一次还清两万一千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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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19 16:13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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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7-19 16:33
贷款利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还。
回复时间: 2019-07-19 16:09
尽力还款
回复时间: 2019-07-19 16:40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9-07-19 18:4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7-19 23:19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7-20 09:46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回复时间: 2019-07-20 14:26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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