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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房产代理,只有签名没有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河南-洛阳 02-27 21:30  悬赏 0  发布者:du5668…… 给我留言  回答:(6)
弟弟手写了一份房产代理文书,属弟弟本人的房产有哥哥全权代理。弟弟过世后,哥哥是否有继承房产或分配房产权。文书只有签名,未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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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403880004、1369394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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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8 10:07
具体得看代理文书的内容
回复时间: 2013-02-27 21:39
弟弟去世如果没有遗嘱,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父母 配偶、子女,如果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首先要分出夫妻共同共有部分。
我的补充: 2013-02-27 21:41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回复时间: 2013-02-27 21:39
答:可以继续完成委托工作。
回复时间: 2013-02-27 21:46
可以继续完成委托工作。
回复时间: 2013-02-27 22:44
具体得看代理文书的内容,另外,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文书中没有指明财产归属,哪么遗产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2-28 08:05
建议持代理文书,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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