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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城中村,老房子有45平方住了20多年了,依区政府房屋征收通告的要求

安徽-蚌埠 07-21 18: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是城中村,老房子有45平方住了20多年了,依区政府房屋征收通告的要求,2013年10月签了一份( 集体土地回购安置协议书)和(  集体土地房屋买断补偿协议书)其内容为就地还原,回购户型70平一套,当时回购单价2080元平(如今2019年了定价5100每平),合同上备注了 回购价格暂定和 按规划设计房型就近靠档,差额部分按终合成本拿房结算。其合同内容征收补偿,补助费冲抵房屋回购安置款。如今6年多过去了仍没有任何过渡费和任何房源安置,请问可以维权吗?还有房屋回购安置款是除去45平方的面积后,按5100回购25平方的面积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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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7-21 18:23
按本地征收规定办。
回复时间: 2019-07-22 15:18
按照拆迁补偿政策的内容办理
回复时间: 2019-07-21 22:49
参照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7-2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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