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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

上海-黄浦区 07-23 16:56  悬赏 0  发布者:¥¥besos 回答:(4)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上海福州店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其他门店,选择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遣散费?如果不给遣散费,我应该怎么 办?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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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7-23 17:05
你好,欢迎来电详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23 23:19
可以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9-07-23 17:12
你好,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9-07-23 17:56
公司合理的工资调动应服从,不去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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