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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权问题!

江西-南昌市 02-28 14:56  悬赏 0  发布者:ropopo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前女朋友交往了七年,本着结婚为目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屋,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因为和女朋友分手了,房屋的分割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和我前女友已经签订了一份关于房屋分割协议并有第三者作为公证人签字按了手印,合同标注清楚了相关事宜,比如房屋的所有人,房屋出售权都与女方无关,女方不得干预房屋的买卖,并且需要积极配合男方等等。我现在想,在房产证没有下来的前提下,到南昌县房产局把我前女朋友的名字划出。
现在目前房子的情况是,公积金贷款,已经在按揭过程中了,房子的首付和每月还款,我前女友一分钱都没有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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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1,房屋分割协议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生效?
2,如果我到南昌县房管局把我前女友名字去除,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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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8 15:24
1、协议是有效的。
2、具体手续你应咨询房管局,但一般需要你女友到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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