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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自住,房产证上写了一方姓名,那另一方有份吗?

 03-01 13:08  悬赏 0  发布者:xxx121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自住,房产证上是一方姓名,且父母公证这笔房款是他们出资的,那另一方是否有份?如果离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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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1日 13时18分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0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4
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4
明确是给自己子女,另一方无权分得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4
房子另一方没有份,如果离婚,另一方不能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5
无份,归房产证上一方单独所有。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17
您好,属于一方父母的赠与。可以说是对单方的赠与行为。对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20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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