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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出资人和股东的问题!

 03-01 13:56  悬赏 20  发布者:Acher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2)
我们几个人一起联合创业,由于银行验资时是由其中一个人出验资款项,现在这个出资人要求我们撰写一份材料证明所有验资款由他一个人出资,并且在写一份材料来保证我们另外的股东的权益,其次,第三份是在验资结束后,前两份协议作废。那么这三份材料在法律上确实能够相互制约吗?会不会以后对我们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侵害?我们拟定以下三份协议,请问是否有效,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份
1.该合同撰写目的仅仅是由于出资人需要保证五十万元验资款款项在银行内部安全流通。
2.该款项仅用于银行验资期间作为验资款使用,不得作为企业日后任何账面流通款或其他有形资产。
3.待银行验资流程完成,出资人需在流程完成后当个工作日内取出验资款。
4.该验资款项与公司股东股份占比无任何直接关联。

第二份
1.由于(今日内)银行验资流程已经全部结束,出资人已全部将验资款从基本账户内撤出转至出资人私人账户,则该部分十万元整出资款项不再与公司有任何关联。
2.合同二的生效,合同一直接作废。

第三份
1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股东C愿意作为出资人单独出具公司注册的五十万元验资款。
2.验资款项随银行验资流程的结束失效,不再与公司有经济责任关联。
3.股东A、股东B二人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及原始股东所占股份权益不得因未提供验资款项而受到任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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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1日 14时01分
合同涉嫌抽逃资本,违法无效。
追问:

您好,我们这是否算只是借出资本?股东之间并没有任何异议

回答:

不算,和股东无异议无关。
三股东按约定出资比例出资即可,没钱的可通过借贷来处理

追问:

您的意思就是说,这种行为是抽逃资本,所以说任何协议都无效?

回答:

是的。
最好咨询律师帮你们设计出资协议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1 13:57
你好,建议和律师当面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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