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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直播主播和托儿联合骗钱,可以告这个平台吗?

广西-桂林 08-02 12:43  悬赏 0  发布者:阿莫123 给我留言  回答:(8)
有个主播以恋爱为名,索要礼物,期间有个人以1:10为诱饵,联合骗取人民币3万多,,这样的是否可以肯定他们与平台有关系?是否可以告这个平台?
问题补充:
我现在有在他直播期间的所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手机号,微信,QQ。
下面是我在另一个在这个网站提问的人那里看到的:有个*直播,好像是涉嫌诈骗,很多个经纪人以主播第三方身份与金主聊天,让金主帮主播赢一把刷礼物的PK,然后答应其金主约饭、奔现等,借金主赌徒心理,然后骗取大量金额,其实有第三官方刷的礼物,所以就像无底洞一样,金主根本不可能赢,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诈骗,我经朋友介绍,呆了两天,总感觉是诈骗,所以我就辞职了,但是他们又好像很正规一样,也不知道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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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2 13:42
投诉或报警处理。
追问:

您好,已经对主播个人立案了,可以将该平台告至法院吗?

回答:

应当根据处理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比较好。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35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2 16:11
你好,要看具体操作模式才能确定。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2 16:37
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
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
3、操盘手声明的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
4、印章的内容显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6、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7、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刷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8、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
9、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要求应聘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
10、假借合法主体资质,签订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虚构主体资格(虚构公司名称等),签订合同。
1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
对方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的规定,有刑事追诉的风险,你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举报至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9-08-02 14:55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回复时间: 2019-08-02 15:36
如果被骗建议尽快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8-02 16:59
证据不充分
回复时间: 2019-08-05 07:00
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提供线索给警方
回复时间: 2019-08-12 11:47
你好,可以报警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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