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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12-21 16:04  悬赏 10  发布者:1976-w……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6)
我是工作时被皮带挤伤,已评为工伤三级,医药费除工伤保险报销部分以外,其余自己负担,公司一分不出,我是在歇完产假和哺乳假后去上班的,公司在没对我进行岗前培训的前提下,为我按排了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导致我受伤,公司是否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我觉的工伤待遇无法拟补我的损失,我可否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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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21日 16时21分
已经享受工伤待遇,不能主张其他权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21 16:24
你可以与单位协商,也可以到安监局反应
回复时间: 2008-12-21 18:48
根据法律规定  公司如果确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  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你的各项损失的  工伤和人身损害可以在除去实际支付费用之外的赔偿方面分别请求的
回复时间: 2008-12-21 20:50
享受公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08-12-22 08:45
你应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08-12-23 16:16
公司应当依法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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