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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隔代能继承吗

山东 03-03 14:35  悬赏 0  发布者:叶明国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公公有一处房产,说是给我儿子了【没有公证】,我们在一起生活几年将老人伺候离世。现他女儿和他早已过世的儿子的女儿【既公公的孙女】想将房产变卖,三家平分。这样做法对吗?我该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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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9
还是做一个遗嘱公证吧。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4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59
应当由继承人平均继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2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3 15:13
有遗嘱的,你儿子可按此遗嘱要求取得房产。
其他人不配合做公证的,你儿子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03 18:34
你好,如果没有书面遗嘱的话,口头遗嘱别人又不承认,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均分。如果你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这要经过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39
你公公的孙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解除
我的补充: 2013-03-03 14:40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1
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2
都可以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8
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48
如果没有公正,有其他证据证明老人将房产留给你们也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3-03 14:55
1、他们有权利继承的;2、晚辈可以代位继承的;3、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4、你们赡养较多可以要求多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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