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律师,我在有钱借平台,借了2266块钱,到手1600多,现在到期两天了

广东 08-18 20: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律师,我在有钱借平台,借了2266块钱,到手1600多,现在到期两天了,卡里存了钱给他扣,他老说平台维护中,利息昨天,20多,今天45元,平台天天打不开,请问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18 20:26
您好 联系客服
回复时间: 2019-08-18 20:31
还1600一月息才
回答:

还上收到的本金及按月息2%内计息还上就别理了。远离网贷和当地小贷公司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暴力催收报警。法院最高判月息2%,超过月息2%部分法院不支持。等起诉,千万别线下乱还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7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18 22:20
谨防被骗,有事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8-18 20:28
这个就等他们联系你再还款,这个期间的利息你不用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9-08-19 11:0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山东聊城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9651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46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0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