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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绍业务

山东-淄博 08-19 17:42  悬赏 0  发布者:keke99……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公司给朋友公司转介绍了一笔金融理财的业务,金融公司会定期给我公司相应的业务提成,我公司只想通过给该金融公司介绍业务,获得提成,而不想因双方发生纠纷牵扯公司责任,想咨询一下老师们,我公司与他们两方签署《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跪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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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19 19:39
如因你司原因造成他人损失可能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8-19 23:57
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再采用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8-20 09:56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8-2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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