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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生产报销问题

北京-石景山区 03-04 22:40  悬赏 0  发布者:selve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12年2月21日入职现在公司的,可是公司直到4月份才给我缴纳的社会保险,2012年11月1日,我请产假至2013年3月8日,2012年11月13日生产,因不足9个月不能给予(1)产前检查费用(2)产假期间工资的报销。
   现在我马上产假结束了,因为公司距离我家比较远,不想去上班请求绑住几个问题:
   (1)如果维权的话,所有的费用是否会得到补偿,大约多久会得到补偿?如何进行维权。
(2)如果我3月份入职一家新公司的话,新公司给缴纳保险,能否通过新公司到社保局保险相关费用?
备注:公司注册地:石景山,实际工作地: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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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5 08:50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的保险
回复时间: 2013-03-05 08:53
1,少交的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否则,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然后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2,可以通过新公司交相关保险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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